世通仪器校准是改革开放后早一批通过的校准实验室,成立于2005年,目前为止在全国投资建设有3个大型实验室,20多个办事处,公司集团还在持续发展中,CNAS编号L3170和L6634,通过检测项目500多项,校准设备1000多套,还开设内校员培训,工程师经验丰富,大多数的工程师都是计量学院专业毕业,出具的校准证书全国通用,坚持不做假证书,杜绝做假证书,做到为客户负责,为公司负责,保障品质。
预期的工作要求指的是测量工作对测量仪器的计量特性的要求。例如:某项测量工作要求测量仪器应具备直流电压500V的量程,大允许误差不超过0.5V。而计量仪器的计量特性则是计量仪器说明书中所规定的测量能力的具体指标,如测量领域、量程、大允许误差、测量不确定度等。如根据上面例子的要求,购买一台量程为600V,大允许误差为0.3V的直流电压表完全能满足测量工作的预期要求。如果购买一台量程为600V、大允许误差为0.6V的直流电压表,即使这台仪器是完全符合其说明书要求的,送检后的结论为“合格”,但对于这项测量工作而言,它也是不适用的。
很多实验员对检定的概念根深蒂固,只要一看检定证书上给出的结论是“合格”,就认为可以使用。而校准证书上不会给出这样的结论,他们就十分不适应,认为是校准机构不负责任。但是,即使是检定证书上给出“合格”的结论,从技术角度讲只是说明这个仪器的计量特性符合该仪器设计指标的要求。至于是否适用于具体测量工作的要求,仍需要计量人员根据校准数据和实际工作需要进行确认。就像上面所提到的例子那样。
《计量法》明确规定,开展仪器计量检定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仪器计量检定规程,并按照国家仪器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开展仪器计量校准工作,应当使用与校准项目对应的、现行有效的国家仪器计量校准规范或参考相应的仪器计量检定规程,当无国家仪器计量校准规范或相应的仪器计量检定规程时,可以使用根据国际、区域、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编制的满足校准需要的校准方法作为校准依据。
2、对测量结果的判定结论不同
对仪器计量器具进行检定时,仪器检定结果要明确给出符合性判断,即“合格”或“不合格”;而仪器校准的证书给出的只是完整的校准数据和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至于被校准计量器具是否能用,则需计量人员根据这些数据进行再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