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燃气报警器 呼和浩特加气站报警器 燃气泄露报警装置
近期北京、南京、苏州等各地连续发生多起燃气爆炸事故,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目前我市已有部分燃气企业、小区安装了燃气泄漏报警器,较好地预防了燃气事故的发生。为了进一步加强燃气泄漏报警器安装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场站、门站、供气点及加气站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安装相应的监控、报警设施,并确保有效运行。
二、根据《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GJ32—J26—2006)的要求,住宅厨房应设可燃气体报警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的要求,餐饮场所的用气场所应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三、设计单位应在设计文件中应明确相关的报警器安装方面的要求;图审单位在对设计文件审核时应对此项进行审查。
四、应选购经相关质量认证合格的报警器,优先选用带有切断功能的报警器,并委托有相应燃气安装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
五、物业或其他管养单位应会同安装单位、报警器生产厂家等,及时做好日常维护和保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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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国内接连发生多起液化气泄漏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鉴于此,昨天市建设交通委向全市所有施工企业下达了《2016年建筑施工工地食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工地食堂燃气安全专项治理。
此次专项治理的范围是:全市范围内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燃气(含管道燃气和钢瓶等各类用气方式)的建筑施工工地食堂。依据安全生产、GA消防以及燃气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对存在燃气使用安全隐患的建筑施工工地食堂,责令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安全隐患。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建筑施工工地食堂,立即停止使用,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据介绍,食堂使用液化石油气的, 存瓶总重量超过100 千克,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气瓶间高度应当不低于2.2米,内部须加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且不得有暖气沟、地漏及其他地下构筑物;外部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应当使用防爆型照明等电气设备,电器开关设置在室外。液化气瓶必须专瓶专用,使用和备用钢瓶应当分开放置或者用防火墙隔开。放置钢瓶、燃具和工地厨房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同一房间内不得同时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其他明火。食堂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呼伦贝尔燃气报警器 呼和浩特加气站报警器 燃气泄露报警装置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进行定期测试并记录,确保处于灵敏有效状态,并按标准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