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FM-17格瑞特阀控式蓄电池12V17AH学校电力

对于采用多组小容量蓄电池并联方案,从电路角度去分析使各组内的蓄电池放电电流减小。如果有四组相同的蓄电池做并联放电,那么每组蓄电池只需承担1/4总电流就可以工作了。但在实际应用中情况往往会复杂得多,以一组384V/100Ah的蓄电池为例,分析其放电过程。
在保证12V/100Ah蓄电池具有三年使用寿命的前提下,必须将放电电流控制在2以下。因此用四组100Ah蓄电池并联成的,即32个12V/100Ah蓄电池串联成一组,再用四个这样的蓄电池组并联在一起工作,宏观看象是384V/400Ah的一个大蓄电池组。
型号 额定电压(V) 额定容量(Ah) 尺寸(mm) 重量(kg) 端子
C20 C1 长 宽 高 总高
6-FM-24 12 24 14 165 125 177 180 10 M6
6-FM-38 12 38 22 196 165 176 178 13.8 M6
6-FM-50 12 50 28 257 166 170 176 18.2 M6
6-FM-65 12 65 37 322 167 170 175 22.5 M6
6-FM-80 12 80 45 288 171 216 227 28.2 M6
6-FM-100 12 100 56 377 174 217 227 33 M6
6-FM-120 12 120 68 407 174 216 227 39.8 M6
6-FM-150 12 150 84 497 203 225 247 53.8 M6
6-FM-200 12 200 112 497 259 224 247 70 M6
负荷统计时,220kV每回馈线考虑2台保护装置,110kV每回馈线考虑1台保护装置,220kV主变每台考虑3台保护装置,各电压等级均不考虑测控装置。公用设备考虑:2台GPS装置、1台保护信息子站和3台故障录波装置。220kV、110kV、35kV断路器采用弹簧操作机构,其跳、合闸电流在1~2.之间,计算时取1.。负荷统计时,事故负荷放电分为三类,即I1(0—1min)、I2(1—60min)、I3(60—120min)。在事故放电计算中分为有人值班、无人值班。有人值班以4000W为自动化负荷,而无人值班以3000W为自动化负荷。把电流数据、直流负荷统计时间和I1、I2、I3综合起来,得出表2。
将单块蓄电池串联起来为所需要的电池组,再正确连接相匹配的《修复器》,插上充电器电源进行充电,待充电器绿灯亮起时继续让《修复器》维护和整理蓄电池6个小时以上,拔掉充电器电源进行放电,首次应该是深度放电,深度放电的简易方法是:骑车至电跑完,再取出蓄电池,用12V100W的低压汽车灯泡对每节电池放电至灯变暗为止,或直接用12V100W的汽车低压灯泡放电也可;
首次充放电和第二次充电后没有发现异常,就应该照原样给蓄电池罩上密封盖;
如此反复充放电2-3次,蓄电池的充电时间就可以延长至6个小时以上,这时的蓄电池或蓄电池组已经被完全激活,容量得到有效的恢复(85%以上);
对“坏死”的蓄电池采取“强充”修复。
对行驶距离只能跑几公里的电动车蓄电池、完全不能充进电的蓄电池、使用时间达到二年左右的蓄电池等,只要外壳没有变形和极板没有坏死,经过以上修复效果不是很理想的,可以直接采取以下 “强充” 办法进一步激活蓄电池。
确定直流供电质量主要是直流系统电压。直流系统电压决定了蓄电池电压、直流接线方式和蓄电池个数。故此,要考虑到事故放电末期的直流母线电压,不能比85%的标准电压低。同时要分析事故放电末期的蓄电池终止电压值。变电站直流系统的负荷,需确保电压波动小和稳定,以1.8V作为终止电压值。而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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