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警示浮标 航道塑料浮标 定点浮体
航标对支持水运、渔业、海洋开发和国防建设等具有重要作用。ZG海事局对我国沿海航标实行统一管理与维护。截止至2007年,航标数量为5096座。随着航运的发展,天然标志如山峰、岛屿等渐渐不能满足船舶航行的需要,航标就是在这种情况下逐步发展起来的。
(1)一类航标配布:配布的航标夜间全部发光。白天,船舶能从一座标志看到次一座标志;夜间船舶能从一盏标灯看到次一盏标灯。
(2)二类航标配布:发光航标和不发光航标分段配布。在昼夜通航的河段上配布发光航标,其标志配布与一类航标配布相同;在夜间不通航的河段上配布不发光的航标,其标志配布密度与三类航标配布相同。
(3)三类航标配布:航标配布的密度比较稀,不要求从一座标志看到次一座标志,对优良河段的沿岸航道可沿岸形航行不再配布沿岸标,但每一座标志所表示的功能与次一座标志的功能应相互连贯,指引船舶在白天航行。
(4)ZD航标配布:只在航行困难的河段和个别地点配布航标。优良河段一般仅标示出碍航物。根据需要与条件配布发光航标或不发光航标。船舶需要借助于驾驶人员的经验利用航标和其他物标航行。
内河航标。用于江、河水域。用于标示航道范围和航线的,有过河标、接岸标、导标、过河导标、首尾导标、桥涵标;用于标示障碍物的,有三角浮标、浮鼓、灯船、左右通航浮标、棒形浮标等;用于指示航道深度、架空与水下管线、预报风情和指挥狭窄航道交通的,有水深信号杆、通行信号台、鸣笛标、界限标、电缆标、横流浮标、风讯信号杆等,各国虽不尽相同,但大体类似。ZG内河航标右岸的漆红色,夜发红光;左岸的漆白色,夜发白光或绿光。现代化航标多已实现自动化、电气化和电子化,并采用无线电遥控和监视代替人工现场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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