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钢结构翻板闸门焊缝内部缺陷探伤可在射线或超声波探伤中任选一种。表面裂纹检查可选用渗透或磁粉探伤。
4.4.4 焊缝无损探伤长度占全长的百分比不少于表4.4.4规定,但如图样、设计文件另有规定,则按图样、设计文件规定执行。
表4.4.4 无损探伤长度占全长百分数
钢种 | 板厚 mm | 射线探伤 % | 超声波探伤 % |
一类 | 二类 | 一类 | 二类 |
碳素钢 | <38 | 15 | 10 | 50 | 30 |
≥38 | 20 | 10 | 100 | 50 |
低合金钢 | <32 | 20 | 10 | 50 | 30 |
≥32 | 25 | 10 | 100 | 50 |
注:局部探伤部位应包括全部丁字缝及每个焊工所焊焊缝的一部分。 |
4.4.5 焊缝局部无损探伤如发现有不允许缺陷时,应在其延伸方向或可疑部位作补充检查;如补充检查不合格,则应对该条焊缝进行全部检查。
4.4.6 射线探伤按GB/T 3323标准评定,检验等级为AB级,一类焊缝不低于Ⅱ级合格,二类焊缝不低于Ⅲ级合格。超声波探伤按GB/T 11345标准评定,检验等级可选作B级,一类焊缝Ⅰ级为合格,二类焊缝Ⅱ级为合格。
4.4.7 对有延迟裂纹倾向的钢材无损探伤应在焊接完成24h以后进行。
4.4.8 单面焊且无垫板的对接焊缝,根部未焊透深度不应大于板厚的10%,不超过2mm,但长度不大于该焊缝长度的15%。
4.4.9 板材的组合焊缝,如设计无特殊焊透要求,腹板与翼缘板的未焊透深度不应大于板厚的25%,不超过4mm。
4.4.10 由大厚度板材组成的一、二类角型焊缝或组合焊缝,应增加焊缝表面检测。
4.5 眉山钢结构翻板闸门焊缝返修与处理4.5.1 焊缝发现有不允许的缺陷时,应进行分析,并找出原因,制订返修工艺后方可返修处理。
4.5.2 焊缝缺陷应根据钢材种类选用碳弧气刨或砂轮进行清理,并用砂轮修磨成便于焊接的坡口。返修前要认真检查,如缺陷为裂纹,则应用磁粉或渗透探伤,确认裂纹已经消除,方可返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