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电池美国12v17ah艾佩斯授权经销商(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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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电池使用注意事项:
1) 电池不宜放电至低于预定的终止电压,否则将导致过放电,而反复的过放电则会导致容量难以恢复,为达到Z好的工作效率,放电应0.05-2C 之间,放电终止电压。
2) 放电后请迅速充电,特别是在深放电后更应立即充电,否则将可能导致电池容量无法恢复。
3) 放电时请将电池温度控制在-15~50℃。
2.电池容量保持
以下因素将影响电池的使用寿命:
(1) 重复的深放电,尤其是重复的浅充电后的深放电
(2) 使用环境温度过高
(3) 过充电,特别是涓涓浮充充电
(4) 过大的充电电流.
(5) 充好电的电池如果长时间未使用,特别是在高温环境下,将会导致自放电的加速和容量的减少。
蓄电池应贮存在低温,干燥,通风,清洁的环境中,避免热源、火源、阳光直射,充足电存放,而每3-6个月补充电一次。
结构:
蓄电池是由阴极板、阳极板、隔离板、电池槽、端子及其他组件等部分组成,在正立方向下使用,不会有 酸液渗漏。
开路电压:
蓄电池交货时,测试开路电压应达到12.85V以上,测试温度应在25±10℃。
循环式使用:
1、蓄电池完全充电后,以0.25C20A电流放电2h,随即以0.1C20A电流充电6h,组成一次充放循环;
2、在每25次充放循环时,以0.25C20A电流放电至单体蓄电池平均电压达1.70V时终止,计算电池的容量。然后继续进行第ⅰ项充放循环。当电池容量小于额定容量的50%以下,并再经25次充放循环验证不再增加时试验终止,电池的循环次数应大于20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