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警示航标厂生产船型航标带灯警示浮体
航标船是指设有起放航标的起重机和绞盘等设备,在航道与其附近的暗礁、浅滩、岩石处进行航标布设、巡检、补给、修理、维护作业的船舶。它的外形与小型货船相似,甲板上设有一台起吊航标的起重机,在首部设有货舱及宽敞的甲板,用来储放大型浮标,船上甲板室内有航标修理室和航标仪器仪表仓库。除布设航标外,平时用来定期视水上各处的灯塔,灯船,灯标,进行维护修理及更换电池等补给工作,它多用于内河。

属于警示航标厂生产船型航标带灯警示浮体
航标船艇,20世纪80年代初交通部从海军接管航标后,对航标船艇标识染色和船名编号作了统一规定:"航标船的桅杆、船身和甲板上建筑物染白色,朝天部分染灰色,烟囱左右两侧染航标船标识。标的为红色,灯塔及平行光图案为白色,两端可环绕烟囱互相连接",航标船艇船名编号"标"取字母大写"B",染黑色字母,船名编号用黑体字书写,如B- ×××。自2001年始,又统一改称为海标××××,如海标0516。
建国前,海关管理航标时期,尽管缉私工作繁重,但仍投入相当数量的船艇用于航标日常巡检与补给。1924年,胶澳商埠港政局港务科标识股下属船舶有"天王"和"北极"。日本侵华期间,大多海关船艇被日军征用。1945年战争胜利后为尽快恢复沿海航标,海关通过善后救济总署得到一批美国海军退役的舰艇作为缉私艇和灯塔运输船,当时胶海关有"海澄"、"海安"、"海威"巡缉艇负责沿海灯塔的巡检工作。1945年底,海关运输船"华星"号由上海来青岛,帮助胶海关恢复沿海各灯塔及辅助航海设施。据1950年8月海港工作报告中记载,当时胶海关有"天顺"汽艇、"威海"汽艇和"关德"汽艇,负责维护青岛港沿海的灯塔、灯桩和浮标,在维护更换大型浮标时,根据需要临时租用青岛市航务局的水上起重机。

1945年底,海关运输船"华星"号由上海来青岛,帮助胶海关恢复沿海各灯塔及辅助航海设施。据1950年8月海港工作报告中记载,当时胶海关有"天顺"汽艇、"威海"汽艇和"关德"汽艇,负责维护青岛港沿海的灯塔、灯桩和浮标,在维护更换大型浮标时,根据需要临时租用青岛市航务局的水上起重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