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编码的GSR采样管(法医用品)
带编码的GSR采样管(法医用品)管内的样品台由特殊的铝合金制造,带有编码,样品台上面粘碳垫,样品台管是玻璃的。每包装100个管,管的尺寸25mmOD*55mmH,样品台编码是连续的100个号,号码区间0-9999任选
订购信息:
产品货号 | 产品描述 | 产品规格 |
76480-16 | Numbered gunshot residue sampler | 100个/包 |
一、射击残留物检材的提取和包装
(一)提取部位
1.射击嫌疑人左、右手虎口、拇指外侧、食指外侧。
2.射击嫌疑人上衣左、右袖口。
3.疑似沾着点及射击孔洞周围。
4.射击嫌疑人身体其他部位及相关物体表面。
(二)提取和包装方法
1.人体上射击残留物用射击残留物专用取样台在取样部位粘取,直至胶面失去粘性,然后放入样品盒。
2.提取衣服上射击残留物,应先将左、右袖分别套上塑料袋,再叠好放入塑料物证袋。
3.提取织物上疑似弹着点处的射击残留物时,应先用塑料膜盖在孔洞两侧,再叠好放入塑料物证袋。
4.提取其他客体上疑似击中点处的射击残留物时,将疑似击中点与承载客体一同提取,疑似击中点处悬空固定在带盖的盒中。
5.提取弹头、弹壳、机械表面或案件现场有关物体上的射击残留物时,分别整体提取封装。
二、检材提取和包装注意事项
1.检材提取前,应拍照固定。
2.取样人应带一次性手套,每取一个样品更换一次手套。
3.接触过器械或触摸过案件现场物品的人员,不应进行取样操作。
4.提取嫌疑人身体和衣物上的射击残留物,应在射击后*次洗手或洗衣服之前进行。
5.提取射击嫌疑人上衣时应减少翻动,以免射击残留物损失。
6.提取弹头、弹壳、器械表面或案件现场有关物体上的射击残留物,应在痕迹检验、指纹显现(光学方法除外)之前进行。
7.物体表面除提取射击残留物外,还需提取DNA或其它微量附着物时,哪一种物证先提取,应视具体案情和检材情况,由各专业人员协商后,方可提取。
8.不同部位提取的纤维检材应分别包装,避免混淆或交叉污染。
9.包装物上应标注案件名称、提取部位、提取时间、提取地点以及提取人姓名,必要时要加注其它项目。
第三节 射击残留物检验
射击残留物从化学成分上可分为有机物和无机物两大部分,检验方法较多。但是,目前Z具有性的检验方法是用扫描电镜/能谱技术检验残留物颗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