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环境标准样品主要用于测量仪器校准、分析方法确认与评价、测量过程质量控制及技术仲裁与认证评价等。
本环境标准样品以配制值作为标准值,采用ICP-OES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进行量值核对。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的量值溯源性。
本环境标准样品应该按以下方法稀释后使用:临用前小心打开安瓿瓶,用10mL干燥洁净移液管从安瓿瓶中准确量取10mL浓样至250mL容量瓶中,用1%硝酸稀释定容至刻度,混匀后立即使用。
本环境标准样品稀释后的标准值和扩展不确定度(包含因子k=2)如下:
水质 镉
计量单位:μg/L
本环境标准样品用20mL安瓿瓶包装,移取或稀释时请以移液管量取为准,需冷藏保存。运输时应避免挤压、碰撞和猛摔。
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安瓿瓶打开后应一次性使用完毕,有效期是指安瓿瓶未打开前在规定保存条件下可以使用的Z后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