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防腐照明动力配电箱BXM(D)8050-S-T
适用范围
1.适用于爆炸性气体环境1区、2区危险场所;
2.适用于IIA、IIB、IIC级爆炸性气体环境;
3.适用于可燃性粉尘环境20区、21区、22区;
4.适用于温度组别为T1—T6的环境;
5.适用于石油石化、化工、酿酒、医药、油漆、纺织、印染、设施等爆炸性危险环境
二、防爆防腐照明动力配电箱
技术特点
1. 外壳采用玻璃纤维增强不饱和聚酯树脂模压而成。具有外壳美观耐腐蚀,抗静电耐冲击及热急定性好等优良性能。
1. 本产品外壳采用高强玻璃纤维增强不饱和聚酯树脂压制成型,外形美观;
2. 本产品内防爆箱为复合型防爆结构(钢板焊接为隔爆型结构),配电箱采用隔爆型结构,母线箱及接线箱采用增安型结构;
3. 采用模块化设计,各种回路可以自由组合;
4. 内装高分断小型断路器或塑壳式断路器,或交流接触器,热继电器等,通过操作防爆壳体外的手柄(或按钮)而实现分合;
5. 本产品全面推出新型优化的设计方案及操作机构,结构紧凑合理、通用性强、操作灵活方便、手感好;
6. 具有过载、短路、缺相等保护功能,也可根据用户要求增加漏电保护功能;
7.所有外紧固件均采用抗强腐蚀的304不锈钢材质和防掉式设计,便于用户安装,维护;8. 布线方式,钢管或电缆、防爆软管均可;
9. 可根据用户要求特殊定制;
三、防爆防腐照明动力配电箱
技术参数
1.执行标准:GB3836.1、GB3836.2、GB3836.3、GB12476.1、IEC60079
2.防爆标志: Exd II CT6
3.额定电压:AC220/380V
4.主回路额定电流:10-400A
5.防护等级: IP65(IIC)
6.防腐等级:WF2
配电箱极数:1P、2P、3P、4P、1PL、2PL、3PL、4PL
订货须知
1、用户订货时,须注明配电箱的回路数,各回路相应的电流数,以及断路器的极数等等。
2、必要时提供电气系统图。 2、有特殊要求请文字说明; 4.内装防爆元件引进国际技术生产、美观精致、经久耐用;
5.立式或挂式安装,如有特殊要求可特制; 6.符合GB3836-2000,IEC60079标准要求。
防爆防腐照明配电箱,防爆动力配电箱主要
技术参数:
1.防爆标志:ExedⅡCT6 2.防护等级:IP65 3.防腐等级:WF2 ,4.使用类别:AC-3、AC-4 5.额定电压:220V/380V ,6.额定电流:10A ,7.电缆外径:Φ12mm~Φ17mm ,8.进线口螺纹:G1” 9.指示灯电压代号:a:AC/DC12-36V,b:AC/DC48-100V ,c:DC220V ,d:AC200-380V
10.指示灯颜色代号:R:红色、G:绿色、Y:黄色、W:白色
11.按钮触头型式代号:Ⅰ:一常开一常闭 Ⅱ:二常开 Ⅲ:二常闭
我公司长期供往广州市、武汉市、天津、重庆、西安市、南京市、成都市、哈尔滨市、长春市、济南市、郑州市、太原市、昆明市、青岛市、长沙市、大连市、石家庄市、南昌市、无锡市、南宁市、乌鲁木齐、兰州市、佛山市、鞍山市、抚顺市、 吉林、洛阳市、柳州市、呼和浩特、襄樊市、唐山市、海口市、烟台市、扬州市、包头市、临沂市、佛山市、南通市、 安阳市、西宁市、中山市等等防爆灯具、防爆电筒、防爆探照灯、移动照明车、防爆配电箱产品
防爆电器GB3836.1-2000通用标准要求
2013-09-09
本标准是根据国际标准IEC600079-0:1998《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0部分:通用要求》对GB3836.1-1983进行修订的,在技术内容上与IEC600079-0:1998等效,编写规则上与之等同并符合GB-T1.1-1993的规定
防爆电器GB3836.1-2000通用标准要求
本标准是根据国际标准IEC600079-0:1998《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0部分:通用要求》对GB3836.1-1983进行修订的,在技术内容上与IEC600079-0:1998等效,编写规则上与之等同并符合GB-T1.1-1993的规定.
规定如下:
一、具体技术要求
1.电气设备分类和温度级别
1.1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分为:
I 类:煤矿用电气设备;
II类:除煤矿外的其他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1.2 新标准中Ⅱ类电气设备中“隔爆型”和“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分为ⅡA、ⅡB和ⅡC三类;而83版标准中将上述两种防爆结构划分为A、B、C三级。
1.3Ⅱ类电气设备分为T1~T6组。
2.一般情况下,防爆电器设备的使用温度应设计为-20~+40℃。此时,电气设备不需要加任何附加标志。
二、非金属外壳及外壳的非金属部件要求
1.非金属外壳应进行耐热、耐寒、机械、光老化和表面电阻试验;密封圈应进行老化试验;
2) 限定塑料外壳的Z大表面积:
ⅡA、ⅡB≤100cm2,有金属框架的可增加至400cm2;
ⅡC(含透明件)≤20cm2,有防静电措施的可增加至100cm21) 选用按GB3836.1-2000第23.4.7.8要求在温度为(23±2℃),相对湿度(50±5)%条件下,测量表面电阻≤1GΩ的材料;
3.允许在塑料外壳上攻螺丝,但螺孔形状应适合塑料材质,并在机械强度上满足相应防爆型式专用标准的要求
4.紧固件要求
1)含轻金属的外壳用的紧固螺钉允许用轻金属和塑料材质制成,只要紧固件材料适用相应防爆标准坚固要求。
2)为保证防爆型式或用于触及裸露带电零件所必须的紧固件只能有工具松开或拆除。元宝螺母及用螺丝刀开启的结构不可用。
3)防松装置由各防爆型式专用标准规定。
4)特殊坚固件的凹槽及沉孔只看作防护措施,特殊紧固件的螺距、公差、螺孔深度等应符合相应专用标准的要求
三.【GB3836.1-2000】接地连接件要求
1.连接件应有防腐措施,结构上应有防松、防扭转、能持久保持压力(如弓型垫圈)的措施。被连接部分含轻金属时,须采用特殊措施。(如用钢质过渡件)
2.连接件的规格内外接地相同,见GB3836.1表3,但外接地至少与4mm2接地线有效连接,即至少为M5连接件。
四、防爆电器【GB3836.1-2000】标志要求
1.当一个电气设备的不同部位使用不同防爆型式时,则每个相应的部位都应有相应的防爆型式的标志。如隔爆增定复合型防爆配电箱,总标志为ExdeⅡBT4。其中隔爆箱体应标注Exd,增安部位应标注Exe。
2.电气设备应在主体明显处设置标志,标志可采用凸纹或凹纹形式,并增加清晰度。(电气设备采用多种型式复合时,该标志为防爆总标志)标志的内容应包拦:Ex、防爆类型、温度组别。如ExdⅡBT4。
3.标志Pai应有制造厂名或注册商标、产品名称或型号、防爆标志、产品编号和防爆合格证号等内容,小型Ex元件至少应有制造厂名或注册商标、防爆标志、防爆合格证号和检验单位名称或符号。
五、Ex【防爆】元件要求
1.Ex元件可以是一个空外壳或是与设备一起使用,并且符合一种或多种防爆型式的元件或组件。
2.安装在设备外壳外或部分在外、部分在内的Ex元件,如:隔爆型按钮开关、限位开关、指示灯、增安型电流表、本安型指示灯、传感器等。在检验中,与外壳的接合面应符合相应防爆标准的要求,外部露出部分应进行冲击试验。
3.安装在设备外壳内的Ex元件,如增安型接线端子、电流表、加热器或显示器,隔爆型开关元件或恒温器、本安电源等。在检验中,当其单独不能检验的部分,安装后仍要进行检验,如:部件的表面温度、电气间隙、爬电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