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性能: |
放电 |
1.(1)电池不宜放电至低于预定的终止电压,否则将导致过放电,而反复的过放电则会导致容量难以恢复,为达到Z好的工作效率,放电应0.05-3C 之间,放电终止电压如下表1所示 |
(表1)放电电流和放电终止电压 |
放电电流 | 放电终止电压 | (A) | (V/ 单体 ) | (A)<0.1C | 1.90 | (A)<0.2C | 1.80 | 0.2C<(A)<0.5C | 1.70 | 0.5<(A)<1.0C | 1.60 | 1C<(A)<2C | 1.50 | 3C<(A) | 1.30 |
|
(2)放电容量 ◆ 放电容量与放电电流的关系,图1为FM、JFM系列 电池在不同的放电率条件下放出的容量,从图中可看出,放电倍率越大,电池所能放出的容量越小。 ◆ 温度作用 电池容量亦受温度的影响,过低温度(低于15℃,5℉.)则会降低有效容量,过高温度(高于122℉.50℃)则会导致热失控并损害电池。 |
充电 |
(1)浮充(限制电压,控制电流)使用: 浮充电压2.25V~2.30V/单体,Z大电流不得大于0.25C10,电池浮充电流调到小于2mA /AH.(25℃)。请参见表(2)。 |
(表2)充电方法与充电时间 |
充电方法 | 充电时间 (h) | 周围温度 (℃) | 恒压充电 | 6-12 | 5 -35 | 恒流充电 | 6-12 |
|
(2)循环使用(充电即停,放完电即充):充电电压2.4 V/单体,Z大充电电流不得大于0.25C10。 (3)温度补偿电池在5~35℃范围内工作时,不必对充电电压进行补偿,当温度低于5℃或者高于35℃时,建议对充电电压作适当的调整,调整标准为浮充时 干3mv/℃/单体,循环使用时干4mv/℃/单体(温度以25℃为基准)。 (3)过充电 电池充足电后再补充电则称为过充电,持续的过充电将会缩短电池的寿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