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系统标准规范
2、测量方法
根据需方提供的现场参数,经需供双方认可,对该项目采用RQ-200型固定污染源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进行测量。
3、设备要求
1)供方保证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并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
2)在烟囱出口处新增加一套烟气连续自动监测设备:测量参数包括烟气的粉尘浓度、温度、压力、流速、SO2、NOX和O2等参数。
3)供方保证所提供的烟气在线监测分析系统经过供方技术人员正确设计、安装和调试后,正常运行一周后达到产品的技术指标。
4)供方提供与环保局的通讯接口,与环保局之间的通讯设备需由需方另行购买,如第三方数据采集仪或者GPRS模块。需方在设备交货前提供与环保局这间的通讯协议的,供方将免费提供通讯协议编制,若需方在交货后提供与环保局通讯方式以及通讯协议,并要求供方进行通讯编制的相关工作,将另行收费。
4、设备技术指标
5、技术资料
- 供方在签订合同后向需方提供系统安装所需要相关技术文件,主要包括:
- 系统安装布置示意图,分析小屋的结构示意图。
- 分析房、平台、扶梯、桥架、监测孔、电源、气源、电缆护套等的要求,包括数量、尺寸和采样孔的位置及硬件定位的安装示意图等。
- 电气单元或主接线示意图,用于控制、电路和供电的设计。
- 描述外部结点的电气连接示意图,用于设计结点。
- 需安装的设备尺寸及与设备连接的材料尺寸。
- 设备仪器使用维护说明书。
- CEMS操作、安装及维修说明书。
- 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ZX适用性报告及适用性检测证书有效期。
-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或生产许可证有效期。
- 测量值的折算公式,相关系数及含义。
- 设备供应商的一次仪表、二次仪表的合格证;设备制造厂家的设备型号、设备编号、设备合格证、各类测量方法及原理说明。
- 所有文件、图纸上文字用中文表述,单位采用国际法定计量单位。
- 供方所提供的图纸如有修改,供方应在新版中显著明确表示并相应提供文字说明。
- 供方提交给需方的每一批资料都应附有图纸清单,每张资料都应注明版次,当提交新版资料时应注明修改处并说明修改原因。
- 供方应提供根据需方现有预埋件的设计在烟道上安装设备的全部要求,包括数量、尺寸和采样孔的位置及硬件定位的安装示意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