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计量检测校准校验校正检定机构-计量技术以计量检定证书、校准证书以及检测报告的形式向顾客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产品,能够具体地体现机构鉴定、校准以及检测工作的质量。而关系到顾客切身利益的则是证书以及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同时证书和报告的可靠性以及准确性也关系到计量技术机构自身的形象和信誉。因此,证书、报告的管理在质量管理体系中显得尤为重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有必要制定证书、报告的管理制度或管理程序,对其证书、报告的格式、内容、修改、副本保存等进行规定确保证书、报告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1 证书、报告的分类及格式
JJF 1069-2012《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7.11 结果报告中指出:对于每一项的校准、检测以及检定的结果机构都应当清晰、客观、明确以及准确地进行报告,同时报告一定要符合检定规程、型式评价大纲、校准规范以及检验、检测工作中的规定要求。通常以校准证书、检定证书(或检定结果通知书)、检测报告以及型式评价报告或检验的形式出具结果,此外还包括顾客要求的以及说明检定、校准和检测结果所必须的和所用方法要求的全部信息。这一条款为我们阐明了证书、报告的形式和要求。
一般来说,证书、报告可分为三类:检定证书和检定结果通知书;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检测报告。其格式应设计成适用于所进行的各类检定、校准或检测类型,并尽量减小产生误解或误用的可能性。结果使用A4纸用计算机进行打印,并且要求术语规范、用字正确、无遗漏、无涂改、数据准确、客观、清晰、信息完整全面、结论明确并有检定人员、校准人员或检测人员、核验人员、批准人员签字,加盖公章后方可发出。对不同类的证书、报告又应包含如下特殊要求:
1.1 检定证书和检定结果通知书:凡是依据计量检定规程实施检定的,检定结论为“合格”的出具检定证书,每一种计量器具的检定证书应符合其计量检定规程的要求,证书名称为“检定证书”。其封面内容包括:发出证书的单位名称;委托方或申请方单位名称;检定所依据的规程;证书的编号(应保持性和溯源性)、页号和总页数;检定结论;被检定计量器具的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厂、出厂编号;检定、核验、批准人员的签字;检定日期;有效期。检定证书的内页应包括如下内容:检定证书的编号;检定所用计量基准或计量标准及主要标准器信息(包括计量基准或计量标准及主要标准器名称、测量范围、不确定度/准确度等级/Z大允许误差)、证书编号及证书有效期);检定条件(包括环境条件:温度、相对湿度等及检定地点;被检项目及检定结果(应与计量检定规程保持一致);页码;还可有附加说明部分。
当检定的结论为“不合格”的时候应当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其中不给出有效期而仅给出检定日期,并且在检定结果中指出不合格项,其他的要求与“检定证书”相同。
1.2 校准证书:凡依据国家计量校准规范,或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依据计量检定规程的相关部分,或依据其他确认的校准方法进行的校准,出具的证书为“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校准证书一般包含以下信息:证书编号、页号和总页数、原始记录号、发出证书单位的名称地址、委托方的名称地址;被校准计量器具或测量仪器的名称、制造厂、规格型号、出厂编号;校准、核验、批准人员的三级签字;被校准物品的接收日期、校准日期、本次校准依据的校准方法文件名称及编号;本次校准的原始记录号;本次校准所使用的计量器具及配套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编号、检定或校准证书号(有效期)、技术特性(如测量范围、准确度等级、量值的不确定度或Z大允许误差);校准的地点;校准的环境条件如温度、相对湿度等;依据校准文件规定的项目(如示值误差、修正值或其他参数)的结果数据及其测量不确定度。如果校准过程对被校准对象进行了修理或调整应注明经过调修,并尽可能给出调修前后的校准结果。关于校准间隔,如果是计量标准器具的溯源性校准。应按照计量校准规范的规定给出校准间隔,一般校准证书上不给出校准间隔的建议。当顾客有要求时,也可在校准证书上给出校准间隔。
1.3 检测报告:进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时,依
据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的附录J: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报告格式,出具“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包括报告编号、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受检单位名称、生产单位名称、检验类别、检验单位印章、检验单位声明、检验单位的联系方式、投诉、抽样情况、检验条件、检验依据、检验结果、总体结论、报告说明以及主检人员、审核人员、批准人员的签名、职务、日期。
2 证书、报告副本的保存
2.1 证书、报告副本的保存形式:各类检定、校准、检测完成后,应根据规定的要求(证书报告的格式和内容)以及实际检定、校准或检测的结果出具证书或报告,证书或报告可以是纸质文档,也可以保存在计算机的软件载体上。但无论是哪种形式,其保留的证书、报告副本必须与发出的证书、报告完全一致,维持原样不得改变。按照规定以及规定的期限妥善保管证书、报告的副本,同时做到便于检索以备需要时查阅。如将证书、报告的副本作为依据,揭露伪造证书、报告或篡改证书、报告数据等违法行为等。
2.2 储存在计算机软件载体上的证书、报告副本的注意事项:目前,利用计算机存储或检索证书、报告的计量检定机构越来越多,JJF 1069-2012《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
核规范》在4.3基本条件中也明确提出业务管理实现信息化,系统运行可靠这一条。但是,若利用计算机存储证书、报告时,应满足:①由使用者对其适用性进行适当的确认。当确认利用计算机软件载体储存证书、报告有效、适用时方可使用。②需建立和实施数据保护的程序来保护数据存储、检索完整性和保密性。③提供必需的环境条件确保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功能正常。④储存在计算机软件载体中上的证书报告、副本应该进行只读处理,以保证性和不能随意更改性。
3 证书、报告的修改和变更
可以通过追加文件和重新出具一份完整的新证书和报告两种方式对已经发布的证书和报告进行修改。
采用追加文件时,追加文件上应声明“此文件是对证书(报告)编号××××的检定证书(或检定结果通知书,或校准证书,或检测报告)的补充”,追加文件也应符合有关证书、报告的要求,由检测人员、核验人员、批准人员签名,并加盖公章后发出。原证书或报告不收回。此方式适用于原证书报告内容是正确的,仅是漏掉了一部分内容而不够完整。
重新出具一份完整的新证书或报告是指原来的证书或报告存在不正确的内容,需要代替原来的证书或报告。分为两种情况:一,验试的方法正确并且原始记录可靠,但是结论判断错误或将数据转移到证书、报告过程中出现错漏,或打印错误等,这时将错误信息更正后重新打印一份完整的证书、报告即可;第二,采用的试验方法错误或者缺少部分项目信息,这时必须进行重新检定、校准或检测,然后根据新的测量结果重新出具一份完整的证书、报告。但是无论是哪种情况重新出具的证书、报告都需要重新编号,并且要在新的证书、报告中声明:“本证书(报告)代替证书(报告)编号××××的检定证书(或检定结果通知书,或校准证书,或检测报告)”同时说明“(被修改的)证书、报告编号××××的检定证书(或检定结果通知书,或校准证书,或检测报告)作废”。此外,相关部门应当手绘被代替而作废的证书、报告的原件并进行保存,这些被代替的原件可以作为分析有关技术或质量问题的重要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