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承装修、试三相电能矢量分析仪
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 务的实施意见》(国能法改〔2015〕199号)有关要求,结合《承装 (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电监会令第28号)以及电 力行业有关标准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管理及电力施工市 场实际,我们制定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所需施工机 具设备条件》(2017版),现印发你们。
新版机具设备条件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原《承装(修、
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施工机具设备参考标准》同时废止。请各派出 能源监管机构根据新版机具设备条件修改承装(修、试)电力设施 许可申请表和许可审查系统,做好公示、宣传和告知工作,确保承 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工作平稳有序衔接。
附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所需施工机具设备条件
哈尔滨承装修、试三相电能矢量分析仪
技术指标
1、输入特性
电压测量范围:0~400V,57.7V、100V、220V、400V四档自动切换量程。
电流测量范围: 0~5A,内置互感器分为5A(CT)档。钳形互感器为5A(小钳)、25A(小钳)、100A(中钳)、500A(中钳)、400A(大钳)、2000A(大钳)六个档位。(其中中型钳表和大型钳表为选配)
相角测量范围:0~359.999°。
频率测量范围:45~55Hz。
2、准确度
计量校验部分:
电压:±0.05%(±0.1%)
电流:±0.05%(±0.1%)(钳形互感器±0.5%)
有功功率:±0.05%(±0.1%)(钳形互感器±0.5%)
无功功率:±0.3%(±0.5%)(钳形互感器±1.0%)
有功电能:±0.05%(±0.1%)(钳形互感器±0.5%)
无功电能:±0.3%(±0.5%)(钳形互感器±1.0%)
频率:±0.05%(±0.1%)
相位:±0.2°
3、电能质量
基波电压和电流幅值:基波电压允许误差≤0.5%F.S.;基波电流允许误差≤1%F.S.
基波电压和电流之间相位差的测量误差:≤0.5°
谐波电压含有率测量误差:≤0.1%
谐波电流含有率测量误差:≤0.2%
三相电压不平衡度误差:≤0.2%
4、工作温度
工作温度:-10℃~ +40℃
5、绝缘
⑴、电压、电流输入端对机壳的绝缘电阻≥100M?。
⑵、工作电源输入端对外壳之间承受工频1.5KV(有效值),历时1分钟实验。
6、标准电能脉冲常数
标准电能脉冲常数:内置互感器常数(FL)=10000 r/kW·h ,
钳型互感器常数(FL):
5A | 25A | 100A | 500A | 400A | 2000A |
10000r/KW·h | 2000 r/KW·h | 500 r/KW·h | 100 r/KW·h | 125 r/KW·h | 25 r/KW·h |
7、重量:2Kg
8、体积:32cm×24cm×13c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