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简介
变压器的直流电阻是变压器制造中半成品、成品出厂试验、安装、交接试验及电力部门预防性试验的必测项目,能有效发现变压器线圈的选材、焊接、连接部位松动、缺股、断线等制造缺陷和运行后存在的隐患。为了满足变压器直流电阻快速测量的需要,武汉华顶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利用自身技术优势研制了HDZRCS三相直流电阻测试仪。该仪器采用全新电源技术,具有体积小、重量轻、输出电流大等特点。整机由单片机控制,自动完成自检、数据处理、显示等功能,具有自动放电和放电指示功能。仪器测试精度高,操作简便,可实现变压器直阻的快速测量。
HDZRCS三相直流电阻测试仪采用双电源结构,对有分接的变压器YN联接绕组,实现三相同时加电,测量系统采用独立三通道电流采样、独立三通道电压采样,同时测量并显示三相电阻值和三相不平衡率。大大缩短工作时间,解决了电力变压器各分接绕组直流电阻测试耗时长的问题,所需时间仅为传统方法的1/3。
二.安全措施
1、使用本仪器前一定要认真阅读本手册。
2、仪器的操作者应具备一般电气设备或仪器的使用常识。
3、本仪器户内外均可使用,但应避开雨淋、腐蚀气体、尘埃过浓、高温、阳光直射等场所使用。
4、仪表应避免剧烈振动。
5、对仪器的维修、护理和调整应由专业人员进行。
6、测试完毕后一定要等放电报警声停止后再关闭电源,拆除测试线。
7、测量无载调压变压器,一定要等放电指示报警音停止后,切换档位。
8、在测试过程中,禁止移动测试夹和供电线路。
三.性能特点
1、仪器输出电流大且自动选择电流操作简便。
2、三通道测量,实时采集,同时测量三个电阻值,并计算三相电阻不平衡度。
3、既可以三相同时测量,也可以按传统方式单通道测量,同时具备温度换算功能,使用方便。
4、具有完善的保护电路,可靠性强。
5、带不掉电万年历、时钟、20组数据存储、调阅、打印功能。
6、可以设置电阻的相序、分接位置等打印信息。
7、立式机箱结构,便于现场操作。
8、具有音响放电报警,放电指示清淅,减少误操作。
四、技术指标
1、输出电流: 自动选择电流0-20A
2、量程范围:0~100Ω
3、准确度:0.2%±0.5μΩ
4、分辨率:0.1μΩ
5、工作温度:-20~40℃
6、环境湿度:≤80%RH,无结露
7、工作电源:AC220V±10%,50Hz±1Hz
8、长330mm宽230mm高270mm
9、净重:10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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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流参考电压试验4.1.12 0.75倍直流参考电压下漏电流试验
4.1.13局部放电和无线电干扰电压试验4.1.14人工污秽试验4.1.15脱离器试验4.2出厂试验
按照国标及行标执行。
4.2.1持续电流试验4.2.2标称放电电流残压试验4.2.3工频参考电压试验4.2.4直流参考电压试验4.2.5 0.75倍直流参考电压下漏电流试验4.2.6密封性能试验4.2.7局部放电试验4.3.1.1外观检查。
4.3.1.2持续运行电压下,测量通过避雷器(或元件)的全电流和阻性电流。
4.3.1.3对整只避雷器施加工频电压或直流电压,测量避雷器的工频参考电压或直流参考电压及0.75倍直流1mA参考电压下漏电流。
4.3.1.4残压试验4.3.1.5局部放电试验4.3.1.6密封试验
本试验需经供需双方协商,且在避雷器装配前进行。
4.4现场试验
执行国标GB-5015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5.1供货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的是优质材料和先进工艺,并在各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供货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经过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保养,在其寿命期内运行良好,供货方应承诺设备的寿命不少于30年。在质保期内,由于供货方设计、材料或工艺的原因所造成的缺陷或故障,在合理的期限内供货方应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
5.2质保期应为设备投运验收后12个月或合同设备达到指定交货地点18个月,质保期以先到为准。
5.3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供货方设备的质量问题而造成停运,供货方应负责尽快更换有缺陷或损坏的部件,并赔偿相应损失;同时,设备的质保期将延长,延长时间为设备重新投运后12个月。
5.4供货方应对合同设备的设计、材料选择、加工、制造和试验等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在合同设备的整个制造过程中严格按其执行。
5.5对合同设备供货方应采用有运行经验证明正确的、成熟的技术;若采用供货方过去未采用过的新技术,应征得买方的同意。
5.6供货方从其他厂采购的设备,一切质量问题应有供货方负责。
6.1技术服务长沙市三相直流电阻测试仪价格优惠长沙市三相直流电阻测试仪价格优惠
6.1.1供货方应指定一名工地代表,配合买方与安装承包商之间的工作。供货方应指派合格的有经验的安装监督人员和试验工程师,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现场试验等进行技术指导。供货方指导人员应对所有安装工作的正确性负责,除非安装承包商的工作未按照供货方人员的意见执行,并且,供货方指导人员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将此情况通知买方。
6.1.2供货方指定的工地代表,应在合同范围内全面与买方工地代表充分合作与协商,以解决合同有关的技术和工作问题。双方的工地代表,未经双方授权,无权变更和修改合同。
6.1.3供货方技术人员代表供货方,完成合同规定有关设备的技术服务,指导、监督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试验。
6.1.4供货方技术人员应对买方人员详细地解释技术文件、图纸、运行和维护手册、设备特性、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