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角行程智能一体化开关型电动执行机构DQW30-1/Z 本产品的性能符合JB/T8528-1997《普通型阀门电动装置技术条件》的规定;隔爆型的性能符合GB3836.1-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GB3836.2-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隔爆型“d”》及JB/T8529-1997《隔爆型阀门电动装置技术条件》的规定。
扬州角行程智能一体化开关型电动执行机构DQW30-1/Z
扬州角行程智能一体化开关型电动执行机构DQW30-1/Z
部分回转电动装置按防护类型可分为户外型和隔爆型;
按控制方式又可分为常规型、整体型和整体调节型。
特点
1. 该装置防尘、防水,防轻腐蚀,其防护等级为IP55,IP65(特殊订货);
2. 转矩控制机构动作可靠,调节方便,转矩重复精度高;
3. 行程控制机构调节精度和重复精度高,开向和关向可配装各2只至4只微动开关;
4. 在低速挡采用半自动手—电动切换机构,结构简单,工作可靠,操作轻便;
5. 采用阀门电动装置用三相异步电机,起动转矩大,转动惯量小;
6. 配有机械式阀位指示器。
扬州角行程智能一体化开关型电动执行机构DQW30-1/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