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污水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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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应主要包括:1台机械格栅(隔栅井深度暂按2.5m考虑) ,2台生活污水提升泵,2套地埋污水处理设备本体,1台电控柜以及系统内的阀门、管道、附件,控制系统的设备等。
供方在投标书中说明生活污水处理设备的工作原理和系统配置情况,对主要设备及零部件的规范和技术参数作详细的描述, 并提供0.5t/h生活污水处理设备的标准图集。
3.3主要设备规范/技术参数
3.3.1设备正常运行时不应有明显的噪音和异味,要求出水水质:BOD5:<10mg/l ;SS:<10mg/l。
3.3.2设备本体为Q23钢结构,钢板厚度为8mm,设备顶部地面载荷不小于3t/m2。
机械隔栅采用不锈钢材质,宽度不小于600mm。
3.3.3接触氧化池停留时间应不小于8小时;填料比表面积不小于220m2/m3,气水比不小于12:1。供方应在投标书中说明所供设备的以上参数。
处理后出水在消毒池内停留时间不低于30分钟。
3.3.4供方应说明初沉池、二沉池的污泥处置方式,设备污泥池清理周期应为一年以上。
3.3.5风机可交替使用、互相备用和间隔启动,交替时间在12小时内任选,间隔启动周期为2小时内任选,启动时间为30分钟任选。
3.3.6供方应提供设备内所选用填料及其性能说明。
3.3.7供方应在投标书中说明设备制造、验收和材料选择所遵循的所有标准。
3.4设备防腐
3.4.1设备本体内外表面采用喷砂除锈后,内表面采用环氧煤沥青6道防腐,外表面采用玻璃纤维布5层。设备间的连接管道亦应作相应的防腐。
3.4.2加氯消毒装置采用PVC复合玻璃钢材料。
3.5电气及控制要求
3.5.1供方负责全部控制设备及安装材料总成套。供方所供全部控制设备及安装材料应在同类型机组上有成功应用经验。供方所供的控制设备的选型和供应商须经需方确认。
3.5.2控制柜分别控制提升泵、风机的启停、设备状态和工艺参数的监视、异常工况的报警、事故工况的联锁保护等功能。同时应设有对主要设备进行就地手动控制的控制按钮和信号灯。
3.5.3调节池设液位控制装置,当调节池的水位到达“中位”设定值时,提升泵自动启动,进入正常工作状态;当水位低于“低位”设定值时,自动关闭提升泵;当水位高于“高位”设定值时,应进行报警。
3.5.4控制设备应采用标准信号制:AI/AO信号为4~20mA,与程控系统联络的开关量信号为无源干接点,接点容量不小于220VAC /220VDC 1A。本系统配套电源为三相四线,绝缘电阻10兆欧以上,污水设备动力工作电压为380V,动力控制电路工作电压为220V。
3.5.5控制柜内强电信号与弱电信号应分开布置,柜内应设有屏蔽端子,具有可靠接地的措施,并留有一定的备用端子。柜内应具有照明设备,并配有检修电源插座。
3.5.6供方提供的控制设备以及控制柜、接线盒的防护等级应为IP56。控制系统所采用的中间继电器为进口的具有4常开、4常闭接点的中间继电器。
4 供货范围及供货日期
4.1供方应提供从机械格栅至处理设备出口法兰之间的所有设备、材料、配套装置和控制设备。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和控制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机械格栅、生活污水提升泵、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本体(含鼓风机)、控制柜、液位控制装置以及配套管道、阀门、法兰及反法兰,备品备件、消耗性材料及现场安装用材料和紧固件、地脚螺栓等材料及专用工具等。
4.2供方提供详细的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名称、型号、规范和技术参数、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
4.3供方应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和三年运行备品备件清单。
5 性能试验和质量保证
5.1供方应在产品制造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及本合同要求进行制造,并在投标书中明确产品制造所遵循的相关标准/规范。
5.2供方对设备、材料进行有重要影响的加工、试验及出厂检验前应提前7天通知需方参加,并提供全部书面报告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供方在投标书中应提供上述项目清单和进度表。
5.3设备制造过程中,需方有权监造但并不免除供方对本合同承担责任。供方应向监造代表提供详细的质量监控点和技术资料。供方应提供监造和检验所需的物资、设施及其它条件。
5.4供方应向需方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并到工地现场指导安装、调试。供方提供的所有设备、备件、材料、工具等应是全新的、完整的和工艺先进的、运行安全可靠的,无须需方另外采购或配置设备和材料即可在符合合同要求条件下安装、调试并运行。
5.5供方产品安装调试后进行现场性能验收测试,性能达不到设计要求,由供方免费改进或更换设备。因供方设备质量、备件等问题造成需方任何损失,由供方无条件赔偿需方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其他各项费用。
5.6设备质保期为安装调试投入运行后一年,本产品在质保期内正常运行条件下,若出现质量问题,均由供方立即负责免费到现场解决。质保期结束后,供方仍继续负责到现场解决问题(有偿服务)。
5.7供方应向需方提供完整的技术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维修等,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供方应在投标书中按下表格式列出培训计划和内容。
5.8 需方的代表应能得到并审查供方的质量检查大纲。
5.9 设备制造前供方须提供设备监造大纲及监造计划。
5.10设备使用寿命不低于30年。
6 供货商的业绩要求
生活污水处理设备的供货商应提供此种设备成功应用例子,以便使需方确信其处理效果。供方应在投标书中提供一份当前用户情况汇总表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详细通信地址,这些用户所安装的设备从原理上与本项目相类似,具有可靠地运行2年以上的业绩。同时供货商应在投标书中提供其所遵循的国外、国内标准。
7 生活污水处理设备系统图
7.1主要设备的外形尺寸、平面布置图、剖面图
7.2生活污水提升泵、机械隔栅、控制柜等的详细安装图
7.3机械格栅至处理设备出口法兰之间所有设备、材料、配套装置和控制设备连接布置图(平面及剖面图)
7.4各设备的荷重资料和基础预埋件资料
7.5用电设备电负荷
7.6电气控制接线图和原理图
7.7控制柜内部安装接线及端子排接线图
7.8电缆联系图及电缆清册
7.9供货材料清单和外购件分包商清单
7.10其它需供方提供的资料
7.2供方提供的所有图纸、资料均同时以书面文件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提供,书面文件一式两份,均加盖供方技术专用章并注明“无棣华运黄河岛风电场一期工程专用”字样,电子文件格式应满足需方要求。
7.3产品发货时,供方应提供12套版用户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合同设备的全套图纸和说明书,供货材料清单、备品备件清单和外购件分包商清单,完整的试验报告、出厂检验记录,合格证,安装、维修、使用手册/说明书,设备和备品存放保管技术要求等。
该系统设置过压、欠压、缺相、漏电等保护装置,并配有手动、自动转换装置,当系统进入自动工作状态时,由PLC按照设定的工作方式自动工作,并通过各部位的指示灯光,可知各段各级的正常工作状态,当有备用的某一机器发生故障时,由PLC自动切换到另一备用设备启动,投入运行,同时发出灯光报警,提醒操作人员进行维修。
8 售后服务
8.1 供方应书面详细说明所愿意承诺的售后服务项目和内容。这些承诺将与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具有同等效力。
8.2 以下售后服务是的要求:
8.2.1 供方有责任派代表到现场指导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
8.2.2 对非供方责任造成的设备损坏,供方有优先提供配件和修理的义务。
8.2.3为了减少需方检查工作量,供方有责任向需方提供全部材料证明书和工厂试验数据。一些重要的检查与试验项目,需方有派代表参加的权利,供方应在试验前7天通知需方代表参加。
8.2.4 对需方选购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配套设备,供方有提供技术配合的义务,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
8.2.5 供方有长期提供设备易损件或提供易损件供应商名单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