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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药渣清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名称: 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药渣清运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XFZB-2024-TJHQ-ZF01
公告类型: 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时间: 20240126
行政区域: 天津市 预算金额: ¥27.200000万元(人民币)
获取文件时间: 2024年01月26日至2024年02月0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文件地点: 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102室
开标时间 2024年02月06日 14:00 开标地点 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评标室一
采购单位 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 代理机构 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药渣清运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1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FZB-2024-TJHQ-ZF018

项目名称: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药渣清运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院区及药厂范围内,负责清运除生活垃圾、医疗垃圾以外的其他垃圾。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项目是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的服务期(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若在服务期内,合同金额执行完毕,则服务期提前结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一个小时之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全部预留;2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鼓励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四)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提供以下资料: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6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至磋商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有效期内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供应商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6日  至 2024年02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102室

方式:(1)现场发售。(2)网上发售: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发送至xuanfuzhaobiao@163.com注明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药渣清运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FZB-2024-TJHQ-ZF018)及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名,并致电022-84313819-801购买采购文件。未购买采购文件不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格。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报名成功不代表评审现场通过资格审查,响应文件中需提供完整、清晰、齐全的资格证明文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评标室一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2月0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评标室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     

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北马路354号        

联系方式:种老师022-272838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            

联系方式:戈佳、王丽、刘雪楠022-843138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戈佳、王丽、刘雪楠

电 话:  022-84313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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