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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区石角镇石龙大道垃圾中转站日常运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GDHXCG-2024003)
项目名称: 清城区石角镇石龙大道垃圾中转站日常运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GDHXCG-202400
公告类型: 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时间: 20240127
行政区域: 清城区 预算金额: ¥369.323610万元(人民币)
获取文件时间: 2024年01月29日至2024年02月02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文件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时间 2024年02月08日 09:30 开标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采购单位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广东恒讯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清城区石角镇石龙大道垃圾中转站日常运营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2月0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HXCG-2024003

项目名称:清城区石角镇石龙大道垃圾中转站日常运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93,236.1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清城区石角镇石龙大道垃圾中转站日常运营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693,236.1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垃圾处理服务 清城区石角镇石龙大道垃圾中转站日常运营服务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693,236.1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运营期为18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3年09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②提供2023年09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2023年09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或损益)表】。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清城区石角镇石龙大道垃圾中转站日常运营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参与的供应商需为全部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须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企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为监狱企业,则提供有效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清城区石角镇石龙大道垃圾中转站日常运营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①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资料】。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供应商为分公司或联合体有成员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1月29日 2024年02月02日 ,每天上午 09:00:00 12:00:00 ,下午 14:30:00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2月0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2月0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网上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人民政府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石角府前路11号

联系方式:0763-32050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恒讯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清远市新城银泉南路瑞清花园东门斜对面二楼

联系方式:0763-33655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  话:0763-3365556

广东恒讯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27日


相关附件:
清城区石角镇石龙大道垃圾中转站日常运营服务项目磋商文件(2024012502).zip
代理协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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