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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振安未来学校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和平县振安未来学校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HPZF202402GK00
公告类型: 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 20240204
行政区域: 和平县 预算金额: ¥198.668484万元(人民币)
获取文件时间: 2024年02月04日至2024年02月0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文件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时间 2024年02月27日 10:00 开标地点
采购单位 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 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和平县振安未来学校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2月27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PZF202402GK001

项目名称:和平县振安未来学校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86,684.8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和平县振安未来学校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986,684.84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水质污染防治设备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500m3/d)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1,986,684.84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并安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或上级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响应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和平县振安未来学校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提供货物的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和平县振安未来学校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3)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2月04日 2024年02月0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2月27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 河源市新风北路尾与新一路交接处白岭头公园拆迁安置点C区西起第一排32、33、34卡第5层开标室

开标地点: 河源市新风北路尾与新一路交接处白岭头公园拆迁安置点C区西起第一排32、33、34卡第5层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为现场电子开标,参与投标(响应)的供应商需携带CA(数字证书)以及备用纸质、电子版(U盘)投标(响应)文件的前往开标(开启)地点,并进行签到及投标(响应)文件解密。(详见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相关内容)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河源市和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762-56109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新市区旺福路3号(天正花园第二层西边)

联系方式:0762-33873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先生

电  话:0762-3387376

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04日


相关附件:
和平县振安未来学校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4020101).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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