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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莲湖区税务局机关计算机类设备运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莲湖区税务局机关计算机类设备运维项目 项目编号: YMD-2024054
公告类型: 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时间: 20240208
行政区域: 莲湖区 预算金额: ¥35.000000万元(人民币)
获取文件时间: 2024年02月09日至2024年02月2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文件地点: 线上
开标时间 2024年02月27日 14:30 开标地点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征和四路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号楼202会议室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莲湖区税务局 代理机构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莲湖区税务局机关计算机类设备运维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MD-2024054F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莲湖区税务局机关计算机类设备运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外包服务范围包括我局2024年度机关的计算机类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壹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9日  至 2024年02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

方式:凡是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购买文件请将单位介绍信、被介绍人身份证,加盖公章以扫描形式发送至邮箱:1766735901@qq.com ,邮件标题以供应商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的方式命名,文件将通过邮箱发送,无需现场购买。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征和四路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号楼202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2月2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征和四路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号楼202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的政策:(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10)《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11)《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提出异议的方式:投标人对招标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提出询问。

招标代理机构异议受理: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18629080403,联系人:王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莲湖区税务局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桃园路街道丰登南路103号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莲湖区税务局           

联系方式:陈睿133092555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尚业路1309号总部经济园6号楼516室             

联系方式:王靖186290804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靖

电 话:  1862908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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