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实施综合咨询服务 | 项目编号: | JTZB-2024-ZC001 |
公告类型: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告时间: | 20240218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预算金额: | ¥6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获取文件时间: | 2024年02月18日至2024年02月2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获取文件地点: | 政采云平台线上 |
开标时间 | 2024年03月11日 11:00 | 开标地点 | |
采购单位 |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商务局 | 代理机构 | 新疆建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实施综合咨询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1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TZB-2024-ZC001(20231639)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实施综合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60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实施综合咨询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次综合咨询服务内容分为“成果咨询”和“过程咨询”两部分,最终形成“1+本次综合咨询服务内容分为“成果咨询”和“过程咨询”两部分,最终形成“1+3”的成果体系,即1个专项行动计划,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实施专项行动计划》;3个专题研究,包括《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由贸易试验区产业发展规划》、《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空间统筹与用地优化》、《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专题研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咨询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8个月内完成行动计划及专题研究报告定稿编制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18日至2024年02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1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1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3、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
4、响应文件开启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远程解密。大厅操作提示:①开标前一小时在系统进行在线签到②30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③开标结束后30分钟内完成“开标一览表”在线签章。注意:如未在规定时间进行以上操作,将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商务局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维泰大厦
联系方式:0991-37439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建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阿里山街建投大厦8-9层
联系方式:15981757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慧
电 话:15981757025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综合咨询).pdf
1.1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