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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安县某单位某单位主、副食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名称: 某单位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2023-VGBMGH-W300
公告类型: 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时间: 20240222
行政区域: 乐安县 预算金额: ¥27.000000万元(人民币)
获取文件时间: 2024年02月26日至2024年03月04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文件地点: 江西辉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政务服务中心旁乐府雅苑三楼)
开标时间 2024年03月05日 09:30 开标地点 江西辉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政务服务中心旁乐府雅苑三楼)
采购单位 乐安县某单位 代理机构 江西辉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某单位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辉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政务服务中心旁乐府雅苑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VGBMGH-W3003

项目名称:某单位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人民币)

服务时间

服务地点

某单位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1

 

 

27万元/每年

暂定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江西省抚州市(具体地点由需求单位指定)

合同履行期限:暂定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业;

(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型和微型企业不再享受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开标现场提供书面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及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2.投标人必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开标现场提供信用证明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4、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操作步骤: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首页,在点击“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入后在“企业名称”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开标现场提供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阶段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后,可不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②.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③.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④.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⑤.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料; (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26日  至 2024年03月04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辉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政务服务中心旁乐府雅苑三楼)

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购买,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 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辉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政务服务中心旁乐府雅苑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辉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政务服务中心旁乐府雅苑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指定专人购买,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 份。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公告附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乐安县某单位     

地址:乐安县某单位        

联系方式:占先生 181660007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辉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政务服务中心旁乐府雅苑三楼            

联系方式:刘先生 138704759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13870475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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