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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正通和-竞争性磋商-2023-ZTH345-总分院检验系统等零星系统2024-2026年维护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总分院检验系统等零星系统2024-2026年维护服务 项目编号: 2023-ZTH34
公告类型: 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时间: 20240125
行政区域: 厦门市 预算金额: ¥60.300000万元(人民币)
获取文件时间: 2024年01月25日至2024年02月0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文件地点: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58号鸿翔大厦8层
开标时间 2024年02月05日 09:30 开标地点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58号鸿翔大厦8层评标室
采购单位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代理机构 厦门正通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总分院检验系统等零星系统2024-2026年维护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58号鸿翔大厦8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ZTH345

项目名称:总分院检验系统等零星系统2024-2026年维护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3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总分院检验系统等零星系统2024-2026年维护服务采购项目1项,其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磋商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磋商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磋商供应商若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磋商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磋商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对磋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报价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须复印)。(3)磋商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报价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磋商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第三方出具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磋商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磋商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磋商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磋商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磋商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磋商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3、磋商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磋商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4)磋商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报价截止时间前(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供应商,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供应商,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磋商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磋商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5)磋商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报价截止时间前(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供应商,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供应商,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磋商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磋商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6)根据《关于在招标报价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磋商供应商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磋商供应商可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磋商供应商,其视为报价无效。若磋商响应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7)磋商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证书或书面承诺书)。(8)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在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前磋商供应商发生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报价无效。各磋商供应商可自行通过以下信用信息查询网站: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查询。若在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前磋商供应商发生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报价无效。若磋商响应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其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5日  至 2024年02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58号鸿翔大厦8层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58号鸿翔大厦8层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2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58号鸿翔大厦8层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购买、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

收款单位账户:厦门正通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思明分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思明支行

账 号:4100024009200205339

友情提醒:本项目仅限网下购买磋商文件,报价人必须按磋商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报价文件。保证金应在报价截止前到账,保证金联系电话:沈小姐, 0592-5810409;

公司邮箱:xiamenzth@163.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5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正通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58号鸿翔大厦8层            

联系方式:杨小姐,0592-28800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小姐

电 话:  0592-288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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