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某部前期技术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测绘服务 | ||
采购单位 | 包头某部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23日 11:3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8月23日至2024年08月2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网上邮箱获取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9月13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高新区曙光路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新材料产业园5楼)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国臣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647988097 | ||
采购单位 | 包头某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1号楼710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国臣/18647988097 | ||
附件: | |||
附件1 | 某部前期技术服务项目.pdf |
项目概况 某部前期技术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邮箱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VGBDMG-F1023
项目名称:某部前期技术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某部前期技术服务项目 | 建设用地前期技术服务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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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项目预算: / 【实际发生费用参照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文件计取】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由国家测绘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甲级(含)及以上测绘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3日 至 2024年08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邮箱获取
方式:网上邮箱获取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高新区曙光路上海交通大学包头新材料产业园5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由国家测绘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甲级(含)及以上测绘资质。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包头某部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1号楼710室
联系方式:刘国臣/186479880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国臣
电 话: 18647988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