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金华高等级航道2024年度例行养护工程施工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仪器网
仪器网
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金华高等级航道2024年度例行养护工程施工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金华高等级航道2024年度例行养护工程施工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金华市公路港航与运输管理中心
行政区域浙江省公告时间2024年08月30日 17:1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8月29日至2024年09月1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9日 09:30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预算金额¥278.78298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凡意
项目联系电话15669507826
采购单位金华市公路港航与运输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丹溪路28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79-82625257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金华市迎宾大道12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669507826

    项目概况

     金华高等级航道2024年度例行养护工程施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9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Y2024-FW31

    项目名称:金华高等级航道2024年度例行养护工程施工项目

    预算金额(元):2787829.8

    最高限价(元):2787829.8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金华高等级航道2024年度例行养护工程施工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787829.8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要求详见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养护期为1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供应商(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公告),港航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港航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拟派安全员须具有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5.投标供应商及拟派项目经理自2021年07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9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9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TgXPjuMo3UfTij5cncAr7w%3D%3D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2、《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 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5、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金华市迎宾大道128号三楼,0579-82411457。
6、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需及时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文件 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的要求注册并登记加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7.企业信用融资: 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http:/wwwzizfcggov.cn)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
8.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不需要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证明材料。
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提示:
为扩大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面,除政采云网上金融服务合作银行外,金华市范围增加线下合作银行两家,具体信息如下:
金华银行文创支行 联系人:姜峰 联系电话:13905792828 0579-82479020
浙商银行金华分行 联系人:朱晨祥 联系电话: 15857978811 0579-82999581
9.落实政策: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相关的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执行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等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公路港航与运输管理中心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丹溪路28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陆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625257

    质疑联系人:陆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6252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迎宾大道12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凡意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669507826

    质疑联系人:庄晓郁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411457、18267904071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财政局510办公室

    传    真:/

    联 系 人: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6873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 定稿-金华高等级航道2024 年度例行养护工程施工项目.doc

    1.4M

  • 设计图纸-金华高等级航道2024年度例行养护工程.pdf

    62.7M

官方微信

仪器网微信公众号

扫码获取最新信息

在线客服

咨询客服

在线客服
工作日:  9:00-18:00
联系客服 企业专属客服
电话客服:  400-822-6768
工作日:  9:00-18:00
订阅商机

仪采招微信公众号

采购信息一键获取海量商机轻松掌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