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说明书使用规定的电压,仪器用电应有接地线。
二、测试样品时,某些材料会释放有毒有害气体,建议检测应在通风橱内进行,并做好人体防护。
三、使用液化气、天然气、煤气等燃气源时,各管路接口不应漏气,通气管老化应及时更换。用“长明灯”做明火源时,一定先点着“长明灯”,然后开启有关燃气阀门。
四、试验时操作人员不能离开试验现场。
五、配备灭火器材。
六、试验结束时应关闭所有电源、气源。
1概述
试验前请详细阅读国家标准GB/T8626,ISO11925-2:2002E《建筑材料可燃性试验方法》,将对您的试验工作有很大的帮助。
JCK-2型建材可燃性试验炉是根据国家标准GB/T8626规定的技术参数而研制的,适用于在没有外加辐射条件下,用小火焰直接冲击垂直放置的式样以测定建筑制品可燃性的方法。
2仪器工作条件及主要技术参数
2.1环境温度和相对湿度:(23±5)℃、(50±20)% 。
2.2供电电压:220V±10%、50HZ,功率:100W。
2.3气源:纯度≥95%丙烷。
2.4仪器外形尺寸约:840mm×400mm×810mm
2.5本生灯对试样施加火焰时间15s、30s可调。
3试样尺寸mm:长250-1mm,宽90-1mm,厚≤60mm。
4试验步骤
4.1检查仪器面板上的“点火时间”显示器设定值是否在15s或30s,“试验时间”显示器设定值是否在量程值。
4.2接通电源、气源,关闭面板上的“燃气开关”阀,打开钢瓶阀门。
4.3打开仪器“电源开关”,按“复位”键使燃烧器复位。
4.4表面点火的试样:在试样的一长边40mm和190mm处划上标线,将划线的一边向下安装在试样夹上,固定在燃烧箱内,将燃烧器倾斜45°,按“运行”键后调节燃烧器口至试样的距离,使火焰施加在式样ZX40mm标线处。
4.4.1打开仪器上“燃气开关”按“点火”按钮点着燃烧器,调节燃烧器上旋钮式火焰高度为(20±1)mm柄倾斜45°,关闭箱门。
4.4.2按“试验”键,使燃烧器对试样施加火焰15s,施加火焰完毕后,燃烧器自动移去,计量从点火开始至火焰到达标线或试样表面燃烧熄灭的时间,火焰熄灭时,按“确定”键,仪器面板上的“试验时间”显示器停止,并记录此数据。
4.5边缘点火的试样:在试样的一边长150mm处划上标线,将划线的一边向下安装在试样夹上,固定在燃烧箱内,使燃烧器火焰施加在表面后1.5mm的试样底部边缘宽度的ZX位置处。
4.5.1点着燃烧器,按控制面板上的“试验”键使燃烧器火焰对试样施加火焰,施加火焰完毕后,燃烧器自动移去,计量从点火开始至火焰到达标线或试样表面燃烧熄灭的时间,火焰熄灭时,按“确定”键,仪器面板上的“试验时间”显示器停止,并记录此数据。
4.6重复做6个试样后,关闭电源,“燃气开关”及钢瓶阀门,对燃烧箱、试样夹进行必要的维护。
5装箱清单
(1)试样夹、0.保险丝各 1只
(2)电源线 1根
(3)橡皮管 1根
(4)使用说明书 1份
(5)产品合格证 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