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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规格齐全
供货周期
现货
主要用途
UPS不间断电源、警报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邮电通信、电力系统、
应用领域
医疗/卫生,石油/化工,地矿,电子/电气/通讯/半导体,铁路/船舶/交通
欧姆斯蓄电池 FM1217 应急电源专用
产品简介:
使用范围:
UPS不间断电源、警报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邮电通信、电力系统、电厂电站的开关控制及事故处理、
银行不间断系统、和电讯设备、电动玩具、消防,安全防卫系统、YL设备、太阳能系统、船舶设备、控制设备、电子仪器及其它备用电源。
特点:
·采用电池槽盖、极柱双重密封设计,确保不漏酸。
·吸附式的玻璃的氧复合效率有效地控制了电池内部水分的损失,因此在整个电池的使用过程中无需补水或补酸维护。
·安全可靠,特殊的密封结构,阻燃单向排气系统,在使用过程中不会产生泄漏,更不会发生火灾。
·使用计算机精设计的低钙铅合金板栅,***限度降低了气体的产生,并可方便循环使用,大大延长了电池的使用寿命。
·粗壮的极板、槽盖的热封黏结,多元格的电池设计使电池的安装和维护更经济。· 体重比能量高,内阻小,输出功率高。
·充放电性能高,自放电控制在每个月2%以下(20℃)。
·恢复性能好,在深放电或者充电器出现故障时,短路放置30天后,仍可充电恢复其容量。
·温度适应性好,可在-40~50℃下安全使用。
·无需均衡充电,由于单体电池的内阻、容量、浮充电压一致性好,确保电池在使用期间无需均衡充电。
·电解液被吸附于特殊的隔板中,不流动,防涌出,可坚立、旁侧、或端侧放置。
·满荷电出厂,无游离电解液,可以以无危险材料进行水、陆运输
技术参数:
型号 | 标准电压 | 容量 | 内阻 | 外型尺寸(mm) | 参考重量 |
MODEL | (V) | (Ah) | mΩ | 长(L) | 宽(W) | 高(H) | 总高(TH) | (KG) |
UD-4-12 | 12 | 4 | ≤40 | 91 | 70 | 101 | 108 | 1.7 |
UD-7-12 | 12 | 7 | ≤22 | 151 | 65 | 95 | 103 | 2.6 |
UD-12-12 | 12 | 12 | ≤17 | 150 | 99 | 98 | 107 | 4.2 |
UD-17-12 | 12 | 17 | ≤16 | 180 | 76 | 168 | 168 | 6 |
UD-24-12 | 12 | 24 | ≤8.3 | 165 | 126 | 175 | 182 | 8.2 |
UD-38-12 | 12 | 38 | ≤7.3 | 197 | 166 | 175 | 182 | 12.5 |
UD-65-12 | 12 | 65 | ≤6.1 | 350 | 166 | 175 | 179 | 20.5 |
UD-100-12 | 12 | 100 | ≤4.4 | 329 | 172 | 214 | 238 | 30.5 |
UD-150-12 | 12 | 150 | ≤3.5 | 483 | 170 | 241 | 241 | 43.5 |
UD-200-12 | 12 | 200 | ≤3.4 | 522 | 240 | 219 | 244 |
(1)电池不宜放电至低于预定的终止电压,否则将导致过放电,而反复的过放电则会导致容量难以恢复,为达到***的工作效率,放电应0.05-3C 之间,放电终止电压如下表1所示
(表1)放电电流和放电终止电压
放电电流 (A) | 放电终止电压 (V/ 单体 ) |
(A) < 0.1C | 1.90 |
(A) < 0.2C | 1.80 |
0.2C < (A) < 0.5C | 1.70 |
0.5 < (A) < 1.0C | 1.60 |
1C < (A) < 2C | 1.50 |
3C < (A) | 1.30 |
(2)放电容量
◆放电容量与放电电流的关系,图1为FM、JFM系列电池在不同的放电率条件下放出的容量,从图中可看出,放电倍率越大,电池所能放出的容量越小。
◆温度作用
电池容量亦受温度的影响,过低温度(低于15℃,5℉.)则会降低有效容量,过高温度(高于122℉.50℃)则会导致热失控并损害电池.
充电
(1)浮充(限制电压,控制电流)使用:浮充电压2.25V~2.30V/单体,***电流不得大于0.25C10,电池浮充电流调到小于2mA /AH.(25℃)。请参见表(2)。
(表2)充电方法与充电时间
充电方法 | 充电时间 (h) | 周围温度 ( ℃ ) |
恒压充电 | 6-12 | 5 -35 |
恒流充电 | 6-12 |
(2)循环使用(充电即停,放完电即充):充电电压2.4 V/单体,***充电电流不得大于0.25C10.
(3)温度补偿电池在5~35℃范围内工作时,不必对充电电压进行补偿,当温度低于5℃或者高于35℃时,建议对充电电压作适当的调整,调整标准为浮充时干3mv/℃/单体,循环使用时干4mv/℃/单体(温度以25℃为基准)。
(3)过充电
电池充足电后再补充电则称为过充电,持续的过充电将会缩短电池的寿命。
使用寿命
以下因素将可能缩短电池的使用寿命:
★重复的深放电
★重复的浅充电后的深放电
★外界温度过高
★过充电—特别是涓涓浮充充电
★过大的充电电流
★当充好电的电池如果长时间未使用,特别是在高温环境下,将会导致自放电和容量的减少。
容量保持和储存
l自放电
(1)当一经充电之电池若经长期储存,则其容量将逐渐减少,并成为放电状态,此种现象称为自放电,且这现象是无法避免的。即使电池未使用过,也会因电池内部起化学及电化学反应而造成自行放电,现将铅酸蓄电池的自行放电之情况分述如下:
A.化学因素不论是阳板(PbO2)还是阴板(Pb)的活化物质,都需经分解或逐步与硫酸反应(电解液),而转变成较稳定之硫酸铅,这个过程也就是自行放电。
B.电化学因素由于不纯物质的存在,电池内部会形成局部电路或与两极发生氧化还原反应,而造成自行放电。力能电池电解质因杂质含量极低,因而自放电量非常小,这源于电池的保持特性。
(2)电池的自放电与储存温度有着密切的关系
电池放电后应立即充电,不可将电池在放电后长期搁置;不需要用的电池搁置一段时间后应进行重复补充电,直至容量恢复到储存前的水平。
当容量仅为或低于额定容量的40%时(开路电压25℃时低于6.3V/12.63V),应用均衡充电以使容量恢复。
常温下应三个月一次对电池进行补充电,(补充方法请参见表3)低温下电池可储存更长的时间,例如电池储存于15℃,无潮湿,干净及无阳光照射的地方,在进行必要的补充电前,可保持12个月以上。
储存温度 | 建议补充电间隔 | 补充电方式 |
低于 25 ℃( 77 ℉) | 每三个月 | 定电压充电 2.3V/cell 充 16 至 24 小时 定电压充电 2.45V/cell 充 5 至 8 小时 定电流为 0.05CA 充 5 至 8 小时 |
25 ℃( 77 ℉) | 每三个月 |
30oC | 尽量避免储存 |
欧姆斯蓄电池 FM1217 应急电源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