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物质主要用于食品、卫生、环境、农业等领域农药含量、残留检测及检测过程中分析仪器校准、分析方法评价以及质量控制。
一、样品制备
本标准物质采用 GBW06401~ GBW06404 α-666、β-666、γ-666、δ-666 农药纯度标准物质和GBW06405~GBW06408 p,p'-DDT、o,p'-DDT、p,p'-DDE、p,p'-DDD 农药纯度标准物质为原料,以正己烷和甲苯为溶剂(体积比1:1)。
二、溯源性及定值方法
通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物质量值的溯源性。本标准物质各组分量值溯源至国家一级标准物质。标准物质的各组分浓度标准值采用配制值,并用气相色谱法(GC- ECD )进行量值核验。
三、特性量值及不确定度
编号 | 组 分 名 称 | 标准值 (µg/mL) | 相 对 扩 展 不 确 定 度 (%)(k=2) | 介质 |
GBW(E)082711a | α-666 | 1000 | 2 | 正己烷和甲苯 |
β-666 | 1000 | 2 |
γ-666 | 1000 | 2 |
δ-666 | 1000 | 2 |
p,p'-DDT | 1000 | 2 |
o,p'-DDT | 1000 | 2 |
p,p'-DDE | 1000 | 2 |
p,p'-DDD | 1000 | 2 |
标准值的不确定度主要由原料纯度、称量、定容以及均匀性、长期稳定性等不确定度分量合成。四、均匀性检验及稳定性考察
参照国家《一级标准物质》技术规范,随机抽样分装后的样品,采用气相色谱法(GC-ECD)
对溶液浓度进行均匀性检验、稳定性考察。检验结果:均匀性符合 F 检验规则,稳定性考察良好。
本标准物质自定值之日起,有效期 24个月。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
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五、包装、储存及使用
1.包装:本标准物质采用玻璃安瓿瓶包装,约1.2mL/支,移取或稀释时请以移液管量取为准。
2.储存及使用:冷藏(4℃)和避光条件下保存。使用前于室温(20±3)℃平衡,并摇动均匀。安瓿瓶一经打开,应立即使用, 不可再次熔封后作为标准物质使用。该标准物质属于有毒有害物质,使用时应注意防护,戴口罩、乳胶手套,避免吸入及直接与皮肤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