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症:
正常足月妊娠,宫颈必须成熟(依照Bishop评分≧8分,以宫口开大2-4cm行“双扩法”为时机、当宫口开大≧5cm时行“单扩法”为宜),先露需达到“棘平”,也可用于棘上1cm者(>1cm以上者需要等待施术时机并寻找原因,再对策处理),且无头盆不称,无骨产道及软产道畸形或异常,无产前出血的孕妇方能施术。
在符合以上条件基础上,还适用于:
● 某些胎头位置不正(如持续性枕横位或枕后位)及正常体重(≦3500g)之臀位(足先露除外);
● 促进宫颈成熟后,可用于延期或过期妊娠、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合并心脏病或肝病等高危妊娠;
● 某些(非全部)胎儿窘迫者;
● 不宜继续妊娠的中期妊娠引产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