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
自营品牌
检测项目
颗粒物、SO2、NOx、O2、温压流、湿度
响应时间
0秒
示值误差
±0.1%
稳定性
国标
重复性
国标
价格区间
1万-5万
产地类别
国产
应用领域
环保/水工业,石油/化工,钢铁/金属,制药/化妆品,涂料
一、产品概述
烟气连续在线监测系统运用抽取冷凝采样、后散射烟尘浓度测量、皮托管烟气流速测量及计算机网络通讯技术,实现了固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的在线连续监测。同时又针对国内煤种较杂、煤质变化大、污染物排放浓度高、烟气湿度大的状况从技术上进行了改进。并按照国家标准设计定型,提供专业的中文操作平台及中文报表功能、多组模拟量及开关量输入输出接口,可实现现场总线的连接以及多种通讯方法的选用,使系统运行方便灵活。
烟气连续在线监测系统(CEMS)是功能齐全,整体水平固定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主要由以下几个子系统组成:
1、固态颗粒物连续监测子系统,采用激光后散射单点监测。
2、气态污染物连续监测子系统多组分气体分析仪(SO2、NOX、CO、CO2、HCL、HF、NH3)
3、烟气含氧量、烟气流量、压力、温度,湿度等烟气参数连续监测子系统
4、数据处理与远程通讯系统 CEMS厂家垃圾焚烧处理厂环保联网发电厂
二、技术说明
◢ 抽取冷凝法CEMS能够测量SO2、NOx、O2、温度、压力、流速、粉尘、湿度;
◢ SO2、NOx采用紫外差分吸收光谱(DOAS)分析技术或红外线NDIR分析技术;
◢ O2采用电化学氧电池;CEMS厂家垃圾焚烧处理厂环保联网发电厂
◢ 湿度采用高温电容法;
◢ 温度、压力、流速分别采用热敏电阻(PT100)、压力传感器和皮托管微压差法;
◢ 粉尘采用激光后散射法;
◢ 紫外差分吸收光谱(DOAS)分析技术除了能够测量SO2和NOx外,还能够分析NH3、Cl2、H2S、O3等气体;
◢ 与抽取热湿法CEMS相比,本系统具有结构简单、可靠性高、响应速度快、维护方便等优点;
◢ 与原位法相比,分析仪具有支持在线校准、测量值波动小、可靠性高、设备维护简单等优点;
◢ 本分析仪整机结构紧凑,方便运输和安装。
◢ 系统运行数据采集率≥90%,系统提供的检测数据资料可用率≥90%,并具有查阅历史数据功能。
◢ 输出单位:对所检测烟气的各种参数,系统除在就地分析仪器面板上显示外还均以4~20mA标准模拟量信号输出。气态污染物浓度单位使用mg/Nm3,流量计测出流速信号应折算成体积流量Nm3/s输出,温度单位为℃。
◢ 系统能够真正实现无人职守运行,系统具有自诊断功能及主要部件故障报警功能,包括:测量元件/检测探头的失效、超出量程、采样流量不足、反吹压力低、采样头温度低、采样管线温度低、预处理系统故障、分析仪器故障等。
实施散煤替代。研究制定我市散煤替代指导意见,按照由城市到农村分类推进的总体思路,以清洁取暖为主线,推进散煤治理。2019年11月底前,完成市空气质量国控站周围3公里、城市建成区菜市场、城中村及棚户区散烧煤清洁能源替代等散煤治理工作;到2020年,散煤消费量较2017年降低30%以上。同时,加强煤炭市场监管,严格执行销售煤炭质量标准,逐步取缔散煤销售网点。在2018年完成抽检商品煤30组基础上,2019年,继续抽检商品煤30组以上,禁燃区内散煤销售网点基本取缔;2020年,继续抽检商品煤40组以上,禁燃区内散煤销售网点全部取缔。(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局等配合)
严控高污染燃料使用。按照《高污染燃料目录》,根据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能源消费结构状况,逐步扩大禁燃区范围,并对扩大的禁燃区实施燃用燃料组合划定工作,确定Ⅰ、Ⅱ、Ⅲ类禁燃区范围。(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5.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继续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推进ZD领域和ZD用能单位节能降耗,抓好电力、冶金、石化、建材等高耗能行业的能耗管控,开展能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推进行业能效水平提升。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加大绿色建筑推广力度,鼓励开展农村住房节能改造。(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
6.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在确保不出现严重弃风、弃光,并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协调的前提下,遵循国家可再生能源整体调控政策,有序推进风电、光伏等发电工程建设,实现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6.5%。(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财政局、辽阳供电公司配合)
(二)推进调整产业结构
7.优化产业布局。全市要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严格执行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制定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积极推进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配合)
加大区域产业布局调整力度。加快城市建成区、县级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进程,推动实施一批水泥、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工程。市政府已明确的退城企业,辖区政府要明确退城具体时间表,逾期不退城的予以停产。(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8.严控“两高”行业产能。严控新上“两高”行业项目,严禁新增钢铁、电解铝、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用公路运输。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9.深入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按照辽政发〔2018〕31号文件要求,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根据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制定“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标准,实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制、台账式、网格式管理。2019年完成摸底调查,制定“散乱污”企业动态清单,采用先停后治、“关闭一批、整改一批、入园一批”的原则,完成30%的“散乱污”企业治理。2020年全面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10.深化工业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按照国家部署和相关规范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2020年底前,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市行政审批局负责)
推进ZD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到2020年,全市所有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发电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推动实施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开展钢铁、建材、火电、焦化、铸造等ZD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
推进各类园区循环化改造、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对辽阳经济开发区、灯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辽化芳烃基地进行集中整治,开展提标改造工作,减少工业集聚区污染。完善园区集中供热设施,积极推广集中供热。工业集聚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ZX,配备GX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配合)
推进实行特别排放限值。2019年全市新、改、扩建项目执行特别排放限值;2020年全市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行政审批局配合)
11.开展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制定工业炉窑整治实施方案,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各类工业炉窑管理清单。加大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加快淘汰中小型煤气发生炉。鼓励工业炉窑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由周边热电厂供热。ZD区域取缔燃煤热风炉,基本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加大化肥行业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化炉整改力度;集中使用煤气发生炉的工业园区,暂不具备改用天然气条件的,原则上应建设统一的清洁煤制气ZX;禁止掺烧高硫石油焦。将工业炉窑治理作为环保督察ZD任务,凡未列入清单的工业炉窑均纳入秋冬季错峰生产方案。(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