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
自营品牌
检测项目
颗粒物、SO2、NOx、O2、温压流、湿度
响应时间
0秒
示值误差
±0.1%
稳定性
国标
重复性
国标
价格区间
1万-5万
产地类别
国产
应用领域
环保/水工业,石油/化工,钢铁/金属,制药/化妆品,涂料
一、产品概述
烟气连续在线监测系统运用抽取冷凝采样、后散射烟尘浓度测量、皮托管烟气流速测量及计算机网络通讯技术,实现了固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的在线连续监测。同时又针对国内煤种较杂、煤质变化大、污染物排放浓度高、烟气湿度大的状况从技术上进行了改进。并按照国家标准设计定型,提供专业的中文操作平台及中文报表功能、多组模拟量及开关量输入输出接口,可实现现场总线的连接以及多种通讯方法的选用,使系统运行方便灵活。
烟气连续在线监测系统(CEMS)是功能齐全,整体水平固定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主要由以下几个子系统组成:
1、固态颗粒物连续监测子系统,采用激光后散射单点监测。
2、气态污染物连续监测子系统多组分气体分析仪(SO2、NOX、CO、CO2、HCL、HF、NH3)
3、烟气含氧量、烟气流量、压力、温度,湿度等烟气参数连续监测子系统
4、数据处理与远程通讯系统 CEMS厂家发电厂环保联网烟气在线监测设备
二、技术说明
◢ 抽取冷凝法CEMS能够测量SO2、NOx、O2、温度、压力、流速、粉尘、湿度;
◢ SO2、NOx采用紫外差分吸收光谱(DOAS)分析技术或红外线NDIR分析技术;
◢ O2采用电化学氧电池; CEMS厂家发电厂环保联网烟气在线监测设备
◢ 湿度采用高温电容法;
◢ 温度、压力、流速分别采用热敏电阻(PT100)、压力传感器和皮托管微压差法;
◢ 粉尘采用激光后散射法;
◢ 紫外差分吸收光谱(DOAS)分析技术除了能够测量SO2和NOx外,还能够分析NH3、Cl2、H2S、O3等气体;
◢ 与抽取热湿法CEMS相比,本系统具有结构简单、可靠性高、响应速度快、维护方便等优点;
◢ 与原位法相比,分析仪具有支持在线校准、测量值波动小、可靠性高、设备维护简单等优点;
◢ 本分析仪整机结构紧凑,方便运输和安装。
◢ 系统运行数据采集率≥90%,系统提供的检测数据资料可用率≥90%,并具有查阅历史数据功能。
◢ 输出单位:对所检测烟气的各种参数,系统除在就地分析仪器面板上显示外还均以4~20mA标准模拟量信号输出。气态污染物浓度单位使用mg/Nm3,流量计测出流速信号应折算成体积流量Nm3/s输出,温度单位为℃。
◢ 系统能够真正实现无人职守运行,系统具有自诊断功能及主要部件故障报警功能,包括:测量元件/检测探头的失效、超出量程、采样流量不足、反吹压力低、采样头温度低、采样管线温度低、预处理系统故障、分析仪器故障等。
组合净化技术
在实际应用中,企业多采用多种组合技术来治理VOCs。如吸附浓缩+催化燃烧技术、吸附浓缩+高温焚烧技术、吸附浓缩+吸收技术、低温等离子体+吸收技术、低温等离子体+催化技术等。目前,大多行业都是采用组合技术,或者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组合技术,达到治理效果。
2.5 各种治理技术经济性分析
在以上方法中,吸附、生物、催化燃烧是当今Z常用的VOCs治理技术,其次是热力燃烧和等离子体技术。在化工行业中,催化氧化技术更适合处理中高浓度(2000~8000mg/m3)有机废气毒物质的治理,废气中不含催化剂中毒物质,单位处理能力投资在8~10万/1000 m3/h,运行费用约0.4 万~1万元/1 000m3;吸附-蒸汽—脱附-回收技术更适合处理中等浓度,废气成分较为单一的废气,单位处理能力投资在42 万/1 000 m3/h 左右,运行费用约4万~8万元;生物过滤技术适合中低浓度(<2000 mg/m3)、含可生生物降解VOCs废气,单位处理能力投资在1万~4万/1000m3/h,运行费用约0.6万~1.2万元;热力燃烧适合中高浓度(2000~8000mg/m3) 废气的治理,浓度不可太低,否则不可维持燃烧,气量不稳定,单位处理能力投资在10 万/1000 m3/h,运行费用约0.4万~0.8万元。
3 行业VOCs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化工行业作为产生VOCs的第二大行业,工业生产过程中所排放的VOCs种类多,性质差异大,实际生产中需要根据污染物的性质和排放特点进行选择,建设经济、GX的VOCs 治理都会增加企业的运营成本;化工企业为配合VOCs治理,对生产工艺进行改进的同时,使生产负荷增加,但治理装置性能却无法同步优化,造成治理效果欠佳;VOCs治理设备需要在线设备测量,然后进行同步处置。但因目前设备在使用中存在老化情况,测量精度无法达标;目前ZGVOCs处理设备的重要部件更换仍依靠国外,特别是在维修中若涉及知识产权问题,维修周期增加,设备运行效率降低;ZG对工业废气排放标准有了明确的要求,但是在具体的落实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不良企业仍末进行标准化处理再排放。
4 化工行业VOCs治理成为必然
2017年是《大气污染FZ行动计划》(简称“大气十条”)的阶段收官考核之年,经过5年的努力,“大气十条”阶段目标已全面实现,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减排与控制工作取得了重要的进展。各地VOCs 的污染FZ工作得到了全面加强,VOCs的污染FZ已经成为ZG大气污染FZ的ZD工作之一。
4.1 政策法规的颁布为化工VOCs治理指明了方向
以2013年“大气十条”的发布为起点,2015新的《大气污染FZ法》中,明确提出了对VOCs减排与控制要求;2016年工信部等部委联合印发了《ZD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行动计划》,指出到2018年,工业行业VOCs 排放量比2015年削减330万t以上;2016年国务院发布《“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提出推进工业污染物减排,以削减挥发性有机物、持久性有机物、重金属等污染物为ZD,实施ZD行业、ZD领域工业特征污染物削减计划;大力推进石化、化工、印刷、工业涂装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实施石化、化工等ZD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到2020年石化企业基本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2017年9月,国家又发布《“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FZ工作方案》。方案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ZD行业和ZD污染物为主要控制对象,推进VOCs与NOx协同减排,明确提出到2020 年,建立VOCs污染FZ管理体系,实施ZD地区、ZD行业VOCs污染减排,排放总量减少10%以上。